题崇胜院河亭

宋代魏野

陕郡衙中寺,亭临翠霭閒。
数声离岸舻,几点别州山。
野客犹思住,江鸥亦忘还。
隔墙歌舞地,喧静不相关。

魏野

(960—1020)陕州陕县人,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。不求仕进,自筑草堂,弹琴赋诗其中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,帝祀汾阴,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,上表以病辞,诏州县常加存抚。与王旦、寇准友善,常往来酬唱。为诗精苦,有唐人风格,多警策句。有《东观集》、《草堂集》。【查看详情】

每日名句:无肉令人瘦,无竹令人俗。